关于设立医务人员职业风险基金的提议
民革烟台市委
医疗是高风险行业,由于医学科学发展的局限性,有些医疗不良后果不可避免,也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近年来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,医疗纠纷的解决结果大部分是赔偿,赔偿款基本由医院、科室和医务人员缴纳,比例不尽相同。长期下来,医务人员为了避免医疗事故中自己的责任,给患者做大量检查,致使患者医疗费用增加,也浪费了国家大量医疗资源;医务人员害怕医疗事故,不敢开展医疗新技术,不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;同时也给医务人员心理和经济带来损害,不利于医疗队伍的稳定,尤其是广大基层医务人员,业务知识基础较差,收入较少,影响更大。
国外解决的办法是缴纳保险金,之前我国部分省市曾开展前期工作,但由于运作困难和复杂,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,目前国家仍在探索中。
我们建议在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政策前,采取由医院和个人定期缴纳部分资金设立医务人员职业风险基金,比例各占一半,基金累计保存,基金不得挪作他用,由医院职代会管理,定期向职工和医院领导汇报,对确由非责任性医疗纠纷的赔偿给予赔付。